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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-2修學程代實習學生選課說明

因自112學年度實施【修學程代實習】,讓學生可以選擇跨領域學分學程所列課程抵專業實習課程

所以相關選課流程,職發中心與教務處、電算中心討論之後,有所更新,敬請詳閱以下重要說明:

1.  請學生詳閱附件一、附件四之選課說明與操作流程。

2.  附件二為本校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清單以及112-2開課清單,可提供給學生參考選課。

3.  請學生填寫附件二新的修學程代實習抵修課程申請表(避免如以往選不到課的情形,請學生選滿6門課程並排優先順序)。

4.  附件二的收件時間為即日起至113.2.2(五)1200前,繳交至系辦,附件三為申請表單的WORD檔,建議直接使用附件二進行作業。

5.  學生113.02.29(四)即可上TIP查詢最終選課情形。

【提醒】

  1. 如果課程是本系課程基準表所列的必修學分,不得作為抵修課程的學分;此外,如已經取得學分的課程(本系選修、他系必修及選修)亦不得重複抵實習學分。
    例1:稅法概要(必修)→屬本系必修課程,不得選課抵修實習學分。
    例2:貨幣銀行學(選修)→屬本系選修課程,如果以前沒有取得此課程學分,就可以選課,取得學分後作為抵修課程的學分;但如果已取得此課程學分,那就不能再次選課抵修實習學分。

例3:行銷管理(必修)→屬他系必修課程,只要以前沒有取得此課程學分,就可以選課,取得學分後作為抵修課程的學分。
例4:基金管理 (選修)→屬他系選修課程,只要以前沒有取得此課程學分,就可以選課,取得學分後作為抵修課程的學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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